本須知係依文化內容策進院「文化科技內容聯合徵件作業要點」第二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為發展XR沉浸式展演之可行商業模式,本院與宏願數位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宏願數位)合作,共同投入內容製作及營運所需資源,協助內容業者開發可在宏願數位經營之「VIVELAND VR虛擬樂園棧柒庫」場域進行展演、創造收益之文化科技內容,進行商業驗證,發展可行的商業模式。
「VIVELAND VR虛擬樂園」是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旗下HTC VIVERSE所打造全臺遊戲類型最豐富的VR樂園,具有VR設備整合技術、集結多款VR遊樂內容,提供體驗者比真實更真實的遊戲體驗,目前在臺北三創、高雄SKM Park以及高雄棧柒庫三地設有營業據點;本次合作展演營運地點為高雄棧柒庫。
依中華民國公司法及商業登記法完成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本國公司、獨資/合夥(行號)事業體等營利單位。 申請人如有作業要點第五條第二項所列11項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或獲得支持金。
申請內容: 以高雄棧柒庫為主要營運場域,以既有遊戲或VR等使用遊戲引擎製作之內容,改製為多人VR或XR體驗。 內容類型包含但不限於遊戲、表演藝術、敘事型作品、沉浸式體驗等。 作品長度至少需15分鐘,單場體驗人數需為30人(含)以上。 展演營運期至少3個月、每個月100場,3個月共計300場,宏願數位僅提供淨空場地及現場營運人力。提案計畫書: 展演相關規劃至少應包含展場設計與執行、每場體驗人數、營運方式等實體營運所需之相關內容等。 需提供3~5分鐘內容畫面或示意影片,並說明內容製作進度、技術應用及體驗形式。商業驗證規劃: 請針對提案之內容產品提出市場分析,具體說明市場現況、目標客群、競爭對手分析、作品內容或品牌優勢等內容。需提出商業模式規劃,至少應包含演出時間、初步售票內容與規劃、收益評估等內容,若可依據展演內容與屬性,另行開發實體周邊或其他收入模式,更佳。 行銷計畫:展演營運之行銷由宏願數位負責,申請人可就其他面向研提行銷加乘計畫,以利整體商業驗證計畫進行。需於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案內容製作並開始營運,並於2026年1月15日前辦理結案。
支持金: 每案以新臺幣300萬元 (含稅)為上限。 須依提案規模自備部分經費,支持經費無比例上限,惟自備經費不得低於新臺幣150萬元 (含稅)。宏願數位投入資源:
展演票券銷售收入:以票券銷售總額進行分潤,所得收益分別由本院取得20%、宏願數位取得50%、申請通過者取得30%。 周邊商品銷售收入:展演營運期間若規劃同步販售周邊商品,相關銷售收入總額由本院取得20%、宏願數位取得20%、申請通過者取得60%。
宏願數位將於營運現場提供HTC VR頭戴顯示裝置30臺,若申請人單場體驗人數超過30人或使用其他品牌頭戴顯示裝置,需自行準備展演所需頭戴顯示裝置;改製或測試時所需之設備,由申請人自行準備。 如未能於申請第3期款前完成全案商業驗證者,應於完成商業驗證之日起一個月內提交完整成果報告予本院;如未於規定之日提交全案成果報告者,本院得追回已撥付之第3期款,並予以停權處分及公告名單,自停權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本院任何計畫支持或投資方案。 申請人如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任何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請填寫事前揭露表),違反同法第14條第1項禁止補助及第2項未據實揭露之規定者,將依同法第18條規定處以罰鍰。
本院「2025年文化科技內容聯合徵件與商業驗證支持計畫」徵件說明會已於4月18日辦理完畢,當日相關說明內容提供錄製影片回放:
說明會影片連結:https://reurl.cc/NYlA0x 說明內容: 2025年度徵件調整方向及架構說明 聯合徵件說明|HTC BEATDAY虛擬平臺展演計畫 聯合徵件說明|HTC VIVELAND VR虛擬樂園棧柒庫商業驗證 聯合徵件說明|紅然 Magic Box魔術方塊數位故事館 全境式沉浸互動體驗展演 聯合徵件說明|嘉義市特色元素文化科技內容展演作品徵選 文化科技內容商業驗證支持計畫說明 國際聯合徵件說明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 17 時整止 (以線上報名系統資料上傳時間為準)。
報名方式:請至「報名系統 」填寫線上報名表,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相關文件上傳。